日前,江蘇省阜寧縣檢察院、農機局和財政局制定了《關于在農機購置補貼領域共同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實施辦法》,將國家農機購置補貼這一強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,防止“空買”、“套騙”、倒賣等問題發(fā)生,把職務犯罪發(fā)生率降低到最小程度,從三方面抓好落實。
一是建立預防領導機制,確保預防工作落到實處。為確保預防工作順利進行,阜寧縣檢察院、農機局、財政局聯合成立“預防農機購置補貼領域職務犯罪工作領導小組”,領導小組定期召開聯席會議,研究分析農機購置領域出現的新情況,新問題及預防對策,布置、組織重大預防活動,協調解決預防工作中遇到的難題。
二是建立共防運作機制,著力開展各項預防工作。根據農機購置補貼領域職務犯罪的特點,一方面要注重思想教育、加強法制宣傳、強化監(jiān)督管理,一方面要強化打擊力度、堅持標本兼治的方法不斷建立健全防范職務犯罪的制度體制。
三是加強預防業(yè)務指導,提升預防工作能力水平。為確保預防工作取得實效,阜寧縣檢察院、機局、財政局要高度重視農機購置補貼領域職務犯罪預防工作,積極配合,對具體工作進行及時、有力地指導,認真開展調查研究,不斷提升預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